亚里士多德、卢比希和拉辛格论新经济学范式

创建时间: 24 5月 2021

 

埃德蒙·埃

 

      走向新经济学范式的旅程必须始于对现有模式内在问题的深刻考虑。约瑟夫·拉辛格(Joseph Ratzinger)认为,市场经济强调自由是为了产生有效的结果,而集中经济强调监管是为了产生伦理结果。一个真正有效且合乎伦理的经济模型需要以共同利益的客观概念为指导。亚里士多德认为,出于对人类福祉的考虑,理性的经济活动应该是“家庭经营”。他反对“财富积累”这一活动,因为它超越了人类福祉所要求的范围,并导致对稀缺资源的不公正分配。奇亚拉·卢比希(Chiara Lubich)提出了“共融经济”这一概念,作为对盈利性企业与非盈利组织之间传统区别的完美替代。参与运动的企业家自愿承诺利用利润来发展企业,促进“给予文化”的发展并通过社会项目来帮助他人。

 

市场经济与集中经济

      人们认为市场经济是根据效率原则而非道德原则运作的。经济力量应独立于经济行为人的道德观念而发挥作用。市场力量自行调节供需关系,以带来高效的经济产出。人们认为,允许市场力量基于自身利益和利润最大化原则来运作,能够确保商品和服务的公平分配,这有助于促进人类进步。当市场力量被想当然地认为本质上是好的,总是产生好结果的时候,市场经济因为使一种形式的决定论成为必然而最终失败(拉辛格,1986年,第200页)。

      集中经济被认为是服务于社群,而非牟利。人们认为,由于国家的干预,市场力量可以发挥公正的作用。只有中央政府才能够保证商品和服务的合理分配,这有利于保护每个人的权利。政府管控供需力量是为了确保经济产出合乎伦理。但是,集中经济也使一种形式的决定论成为必然,因为它假设管控始终是要产生最有利于广大社会的事物(拉辛格,1986年,第201-202页)。

      作为现有模式可行替代品的新经济学范式必须能够产生出高效且合乎伦理的结果。为了使经济体系在客观上合乎伦理,它必须受到共同利益的哲学意义的指导。

 

家庭经营和财富积累

      正如《政治学》第一卷中所解释的,每个社群的形成都是为了达成某种良好的目的,因为所有人类都在追求对自己有益的事物。由于所有社群的形成都是为了达成良好的目的,因此国家必须力争实现最大的利益,因为国家是最高形式的社群(1252a1-5)。对于亚里士多德来说,国家是由每个社会中的有机发展过程形成的。从本质上讲,人类无法独自生存。家庭是为满足个人基本需求而建立的一种社群。家庭的聚集形成了村庄。村庄是为了超越基本需求的供给而建立的一种社群。村庄的联合促进了国家的形成。国家是一个能够为人类体验幸福提供一切所需之物的社群。按照这种思路,国家优先于家庭,家庭优先于个人。这是因为整体被认为比其任何部分都更重要(1252b12-35)。

      亚里士多德认为,存在两种主要的经济活动形式。一方面,“家庭经营”是对供应人类幸福之所需的商品和服务的追求。另一方面,“财富积累”是对超越人类幸福之所需的商品和服务的追求。尽管家庭经营中的经济活动实质上是“质的”活动,在实践中是有限的,但是,财富积累活动实质上是“量的”活动,在理论上是无限的。财富积累只要最终是为了家庭经营的目的,它就可以合乎伦理。当财富积累超过维持人类幸福之所需时,就会导致一国之内商品和服务的分配不公(1256b27-1258a18)。因此,经济体系的共同利益就是人类幸福所需的商品和服务的生产和消费。

 

共融经济

      自2007年至2009年的大衰退以来,教宗们公开谈论全球经济面临的危机与对替代性经济体系的迫切需求。近年来,“共融经济”运动受到了官方的关注。教宗本笃十六世在其通谕《在真理中实践爱德》中指出了无法被标记为盈利性公司或非盈利机构的商业企业的存在:

      近几十年来,两种类型的企业之间出现了广阔的中间区域。这个区域由仍然签署社会援助协议来支持欠发达国家的传统公司、关联个别公司的慈善基金会、以社会福利为方向的公司集团,以及所谓的“民营经济”和“共融经济”的多样化世界所构成(2009年,第46页)。

      教宗方济各也公开承认并鼓励这一运动(2017)。

      “共融经济”由奇亚拉·卢比希(Chiara Lubich,1920-2008年)于1991年提出,该运动表达了她对“给予文化”而非“占有文化”的认同。“共融经济”起源于“普世博爱运动”,其灵性本真是为了与他人实现共融(或团结)而奋斗。这种“给予文化”涉及“普世博爱运动”成员之间的商品交流(或共享)以及对非成员的帮助。因此,可将“共融经济”运动描述为“给予文化”在经济活动中的体现。共融经济”运动中的企业家们认为,为确保公司的活力和发展,盈利是至关重要的。他们还认为有必要将利润分配给有需要的人,并促进社会发展。卢比希详细阐述了如何在该经济模式中利用利润:

     这些利润的一部分将用于帮助企业发展;第二部分将用于帮助有需要的人,使他们有可能在找工作时或在企业内部为他们提供工作时过上有尊严的生活。最后,第三部分将用于发展教育机构,以促进受“给予文化”激励的男男女女,即“新人类”的形成,因为没有新人类,就不可能建立新社会(卢比希,2002年 ,第15-16页)。  

      “共融经济”是一个优雅的辅助经济学模式,它解决了市场经济和集中经济的弱点。第一个优势是,采用该模式的企业必须有效运作才能够在自由市场中生存并保持竞争力。第二个优势是,运动内部的企业本质上是自我调节的,不需要政府干预就能够以合乎伦理的方式行事。根据亚里士多德式的分析,“共融经济”中的企业实现了“家庭经营”,它促进了全人类幸福的达成,而“财富积累”则导致了私人财富的积累。“共融经济”的核心价值是“给予文化”,它对“占有文化”形成了挑战,而“共融经济”又是公益创业精神的重要典范,后者将精神与商业实践结合在一起,以促进全人类的公平与团结。

 


埃德蒙·埃,澳门圣若瑟大学

Translated by 翻译: Yang Hengda 杨恒达


参考资料

  • Aristotle (2001). Politica. Jowett, B. (trans). New York: The Modern Library.
  • Pope Benedict XVI (2009). Caritas in Veritate. Rome: Libreria Editrice Vaticana.
  • Pope Francis (2017). Address to Participants in the Meeting “Economy of Communion”, Sponsored by the Focolare Movement. Rome: Libreria Editrice Vaticana.
  • Lubich, C. (2002). The Experience of the “Economy of Communion”: A Proposal of Economic Action from the Spirituality of Unity. In Luigino Bruni (ed.) The Economy of Communion: Toward a Multi-Dimensional Economic Culture (pp. 13-20). Gold, L. (trans.). New York: New City Press.
  • Ratzinger, J. (Benedict XVI) (1986). Church and Economy: Responsibility for the Future of the World Economy. Communio: International Catholic Review, 13, 199-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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