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 “一带一路”倡议:在陷阱和希望之间找到通往新人文学研究之路

看到“一带一路”倡议(BRI)及其相关项目的庞大规模和多重维度,我们常常会想,如何才能应对如此复杂的问题:通过“一路”的六大全新陆上经济走廊以及穿海而过的海上“一带”的联结,全球各地间的相互联系愈发紧密。在广阔的领域之外,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真正具有创新意义的是其中倡导的互惠、和平合作、互学互鉴、互利共赢。正如盛迈堂 (Mike Thompson)在开篇文章中所讲,在一些国家对所谓的“债务陷阱外交”和过度依赖对环境有害的项目批评之声不断高涨的同时,2019年4月召开的最新一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坚持“开放包容”是一种力量源泉。在这些批评之外,我们对“一带一路”的看法将聚焦其精神实质,或者更确切地说,其文明承诺。正如杨教授(Yang)所追问:实现真正的“开放包容”需要什么条件?他指出一个反映了儒家互惠原则(“恕”)的关键价值观和机制的共同之处,即所有互惠互利的商业关系和技术转让的核心原则,应是使所有利益相关者获益。到目前为止,已经有125个国家在2013年至2018年底这段时间内与中国签署了173份合作文件,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超过900亿美元。(人民网, 2019)